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一起寄递毒品犯罪案件二审法庭
日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西安市蓝田县公开开庭审理金某某二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二审法庭,依法履行职务。检察机关邀请两名人大代表、西安市公安局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负责同志以及本案侦查机关、一审公诉机关办案人观摩庭审,并进行了庭后座谈评议。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二审法庭,依法履行职务
该案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金某某二人在成都多次购买毒品后通过快递运往西安贩卖,贩运毒品数量大、次数多、社会危害严重。庭审中,检察员围绕关键性证据的证据效力等焦点问题进行讯问和举证质证,依法发表出庭意见。
庭后,合议庭成员参加了座谈,评议了庭审情况,对侦查取证提出意见建议。西安市公安局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负责同志介绍了查处违禁品犯罪的情况和物流行业、寄递新业态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与会人员围绕如何从源头规范取证行为、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以及如何推动寄递安全治理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共商对策。两名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出庭履职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对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提出了意见建议。
蓝田县人大代、蓝关街办西街村党支书杨宏涛
最高检制发“七号检察建议”以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在前期调研并与省邮政管理局就寄递安全监管问题座谈的基础上,以办案抓落实,积极探索寄递安全治理新路径。通过建立涉寄递犯罪案件邀请侦查人员旁听庭审机制,从个案入手,抓源头质量,促规范执法。下一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将加强与邮政、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开展专项整治等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遏制寄递犯罪,共同筑牢寄递防火墙,守护好人民群众邮包里的安全。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文字:楚雅丽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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